东亚机械(3010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 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发布, 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 供社会公众查阅。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 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 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 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 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应披露的信息, 但公 2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及时、公平地披露 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并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