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 应当及时要求 归还, 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