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 - 四川长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 程序及决议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