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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盛集团(603558) - 健盛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Jasan GroupJasan Group(SH:603558)2025-06-06 10:01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 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会的提案、决议均应当 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