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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00223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umon ShareHumon Share(SZ:002237)2025-06-06 10:3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