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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301108JIEYA(301108)2025-06-06 10:32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 避; (三)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 以回避; (四)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此作出判断。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