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30110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 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 最大收益,预期收益率原则上必须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及实施、 核算管理、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及资金使用 计划确定投资规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 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的行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 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 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