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3011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 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