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3011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 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