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速A(000429)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中心 31 楼 电话:(020)85656282 传真:(020)85656281 邮编:510623 2025 年 6 月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省高速 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 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