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0026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平性,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 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情 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 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 人员,在该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