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002663)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特设立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不少于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 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