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 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规 定的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杜绝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发生。公司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 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相互提供服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以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