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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000628BRILLIANT(000628)2025-06-06 12:0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财务 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提高年报审计和信息披露质量, 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 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 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汇报,并根据需要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 下主要职责: 1 (一)协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