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航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或以上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 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公司重大投资及资本 运作的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投融资策略和重大资本运作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 投资融资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 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飞机采购 等公司重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