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0021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一章 总则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