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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3000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VEEVE(SZ:300014)2025-06-09 11:4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