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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3000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EVEEVE(SZ:300014)2025-06-09 11:4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惠州亿纬 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