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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3000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EVEEVE(SZ:300014)2025-06-09 11:4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 举委员的提案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