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