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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NOVEL OPTICSNOVEL OPTICS(SH:603297)2025-06-09 12:16

对本专项核查意见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 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永新光 学"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永新光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