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严格 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