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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6880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ForecamForecam(SH:688010)2025-06-09 12:1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上述第(一)、(二)和(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