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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600802)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FJCFJC(SH:600802)2025-06-09 14:3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 1 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作为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日常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并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据《上 市规则》的规定,代为履行其职责。 第 3 条 董事会职权 第 3.1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