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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投城开(6003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600322TJRD(600322)2025-06-09 16:16

上市公司转让华富宫公司 46.33%股权,已经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和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完成交割,属于上述规定认定 的同一或相关资产,上述交易在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 算的范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 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城开"、"上市公司"或 "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津 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天津港益供热有限 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 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 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