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6003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担任天津津投城 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 100% 股权和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 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 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 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一)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