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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300846) -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300846CAPITALONLINE(300846)2025-06-10 09:1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承担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