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60102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a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41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春秋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 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 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