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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543SLIE(300543)2025-06-10 11: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10 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一名 为非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