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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543SLIE(300543)2025-06-10 11: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