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000028)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392 号 致: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 5 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 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通过现 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