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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内镜(688212)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澳华内镜"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夏青律师、何馨悦律师(以下合称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澳华内镜 2024 年度利润分配(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 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对澳华内镜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 证,并就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讨论。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其已向本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