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 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 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办理信 息披露等事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