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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002301)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002301COMIX GROUP(002301)2025-06-11 09:3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 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 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 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