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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橙子(6882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细则所称亲自出席,包括本人现场出席或者以通讯方 式出席。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 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除 另有规定外,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 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