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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橙子(6882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公司如未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则由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相关事项向董事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