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 行其职责,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网信息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非职工代表董事 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 6 年。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