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600131SMHC(600131)2025-06-11 10:16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 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保证 其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股东会会务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