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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30056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4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5 | | 第五章 | 议事细则 6 | | 第六章 | 附 则 9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提高决策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 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符合资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