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603126) -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二次修订)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各项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应当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议事程序 和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 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