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68851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