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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AlneraAlnera(SZ:301613)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机构,对股东 会负责。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超越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