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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AlneraAlnera(SZ:301613)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 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 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