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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