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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nt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2025 年 6 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 年 6 月 12 日 14:30 在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8 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 A4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 9:15~15:00。 上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