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601007)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刊登在 2025 年 5 月 23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已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 议通知距股东会的召开日超过 20 天。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顾晓春、 刘雨琪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