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鹏翎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