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300608)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务。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条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