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3006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 章程》规定的独立性的,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 1 第一条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