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0023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 ...